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登记

发布时间:2026-01-06 11:13 来源:住建小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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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为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中“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其设立登记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本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的规定,我厅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数据标准》,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scjg.gdcic.net)开发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功能模块,从2026年1月1日起开放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服务,并将逐步完善相关功能。

请各代理机构按照操作指引(附件)做好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代理机构对其登记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登记操作指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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