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22 09:32 来源:住建小云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计划,《住宅项目规范》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日前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

  《住宅项目规范》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结构安全、室内环境、建筑设备7部分内容。其中明确,住宅项目建设应以适用、经济、绿色、美观为目标,并应遵循“安全耐久,经济合理;以人为本,健康宜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因地制宜,文化传承”原则。

  根据《住宅项目规范》,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米,宽度不应小于1.10米,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1.10米。入户层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入户层为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33米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且其中至少应有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至少应有1台为消防电梯。

  可容纳担架电梯采用宽轿厢时,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60米,轿厢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50米;采用深轿厢时,轿厢宽度不应小于1.10米,轿厢深度不应小于2.10米。可容纳担架电梯的电梯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0米。

  《住宅项目规范》强调,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不应降低结构安全性和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加装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320千克,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80米。


行业聚焦

  • 2026-04-02 热点新闻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等3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发布

    查看全文

推荐资讯

  •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等3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发布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6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部分业务事项的通知